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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申领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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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07 16:56作者:河南会计来源:中税协

根据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间为2022年3月8日10:00至2022年3月20日17:00。

二、申领程序

(一)全科合格人员(含免试)请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首页链接或直接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n),在“证书中心”核对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上传资料应与报名时信息保持一致。

1.证书申领人员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需修改请于申领期限内报考试办公室(发送邮件至ksb@cctaa.cn)修改。

2.上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上的信息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可辨,以免影响审核。

(二)证书申领人员提交审核资料后,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资料不符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条件,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资料照片模糊,无法辨别,申领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及时重新或补充上传,重新提交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证书申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届时,请关注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税协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电子证书上线公告。

(四)纸质证书办理方式

1.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纸质证书统一使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EMS)邮寄,不提供现场领取的方式。

2.申领人员完成证书申领信息填写后,如需纸质证书,请务必于2022年4月8日17:00前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的“证书中心”,通过“纸质证书邮寄地址及邮资支付入口”链接,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同时交纳邮寄费用(20元)。逾期将不再办理纸质证书。

3.因邮寄地址不详或错误,导致证书邮寄失败,责任自负。证书邮寄地域仅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香港特别行政区申领人员的证书,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代发。

4.已通过审核并交费的纸质证书申领,预计于4月中下旬寄出。已交纳邮寄费却未通过审核的,邮寄费于本年度证书申领工作结束后原路退回。

(五)以前年度全科合格人员(含免试)尚未申领证书的,按上述流程同本年度证书申请一并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查询并下载。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咨询方式

(一)证书申领咨询电话:021-61651875(技术性问题)、4000033955(政策性问题)、考试办公室邮箱:ksb@cctaa.cn。

(二)证书邮寄查询电话:021-61651875、010-83755892。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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